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28

各单位、部门:

元旦、寒假期间是全体师生员工欢庆佳节,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非常时期。为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公安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甬教安体〔2016〕428 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各单位、部门针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在节日期间举行的各类活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强化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季节特点,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和灾害事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加强对留校学生管理,做好备案工作;要教育留校学生,在寝室内勿使用明火或使用违规电器等;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假期中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确保外籍人员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防止涉外事件发生。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各单位、部门要按照11月30日在校内网发布的《关于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要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做好危化品的检查和管理。要加强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对配电房、电器线路、杂物堆放、疏散通道、油烟管道清洗等进行排查治理,严禁在宿舍区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做好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今年以来,我省师生受电信网络诈骗的人数占全省总被害人数的3.97%。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防范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窗、微平台等载体,通报典型案例,也可组织师生收看浙江教育网络电视(www.zjedu.tv)开设的“全省师生防骗识骗知识专栏”,增强师生防骗识骗能力。要加强师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强化预案管理。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岗在位,认真巡查,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为87600110,移动短号678110。

请各单位、部门按通知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录入平安校园精细化管理系统。

    平安办

                                    2016 年12 月29 日

宁波大学 安全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