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3-08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校园管制刀具管理制度。

一、 管制刀具的范围

根据本校情况,列入管制刀具的范围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及其它相类似的腰刀、靴刀、猎刀、伞兵刀等。

二、 管制刀具的持有和使用

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只准在食堂和实验室中使用,不得随意带出工作场所。

三、管制刀具的管理

1.使用管制刀具的场所,必须建立、健全采购、保管、领取、使用及回收等安全管理制度,把管制刀具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购入、保管、领用管制刀具,要详细登记。废旧的管制刀具,要统一收回,由学校负责销毁或处理。无论单位和个人,对管制刀具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赠送、转借他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发现管制刀具丢失、被盗,要积极查找,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凡因保管不当,造成丢失、被盗,并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2.门卫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实行来客登记制,不明身份的人不得进入校园,社会闲杂人员,精神病患者或借招生推销等为借口的人员,要提高警惕,不得擅自准许进入学校。同时发现带有管制刀具的可疑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值班老师及领导,并强行扣留,同时报告学校处理。

3.任何学生和教学及教辅人员不得把管理刀具带入校园,若发现学生有携带管制刀具的,要及时没收并通知其家长,指出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

4.对于不属管制范围内的其它生产、生活用的各种刀具,请携带着要保管好,并不准拿在手里对其他同学或老师进行威胁、恐吓或嬉戏,减少造成伤害的可能性,以利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

5.将管制刀具的排查作为一项安全隐患检查,每月一次上报,对发现的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要进行没收并上报到安全保卫部。

6.对于私自隐藏管制刀具并拒不上交的人员,应及时报请派出所进行处理,造成伤害事件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报请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7.注重宣传教育,使学生明白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远离管制刀具。

8.每学期开学以后,必须组织专项排查和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


宁波大学 安全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