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18日,在校党委委员汪浩瀚指导下,保卫处处长过国忠部署下,保卫处和国际交流学院联合江北交警大队对校园交通安全进行整治,重点查处违规骑行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
联合行动组分别在东、南两个校门设检查点,共查扣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时速超过25公里或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98辆,对违规行为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对违规车辆登记暂扣。
针对目前我校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车数量增多,并且相当一部分为无牌无证,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此前,保卫处和国交学院通过校内网、短信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广而告之,要求广大师生在10月8日前对所拥有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限期自行处理。通过整治,校园交通指数明显改善,下一步,保卫处还将联合交警部门继续开展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查出工作。



新闻链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据统计,我国电动自行车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大部分使用铅蓄电池,使用锂离子电池的产品约10%。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于1999年发布实施。而近些年来,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标准的规定,被群众称为“超标车”。这些“超标车”性能上逐步接近电动轻便摩托车,但安全性能较差,交通安全隐患大,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事故。而且部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较差,近几年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