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的数量急剧增加,据统计,目前校园电动自行车总数近2万辆。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骑行和停放,由此带来的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问题显著增加,校园环境秩序十分堪忧。
如何规范、有效地管理电动车成为学校亟待破解的难题。学校师生也对此有很高的期待,多次通过“校园意见通”、校园110服务中心咨询窗口等途径就电动车骑行、停放、充电等问题进行反映。
针对上述问题,保卫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管理:
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报备制度
学校对校内电动自行车开展实名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宁波大学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申请表》。未进行实名登记报备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校内行驶。学校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管理,符合新国标的有牌照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校园内行驶,不符合新国标的有牌照电动自行车实行限时退出机制,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开展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备案,是规范管理电动车,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交通文明的有效路径。

规范校区内车辆停放秩序
在合适的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在重要路口施划斑马线。非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等)要停放到教学区、生活区的划线非机动车停车位,并按照指示牌(箭头或者提示板),车头统一朝向,不得乱停乱放,随意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等。
组织保卫处工作人员、平安志愿者引导师生和车辆有序通过,维护交通秩序;将教学楼前、宿舍楼前的自行车和电动车整齐摆放,美化校园道路。对学校主要教学楼周边进行常态化交通秩序管控,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校园停车秩序已有明显改善,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已有明显提高。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邀请交管部门进校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校园超标电动车、超速骑行等现象,进行普法宣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国家、学校的交通、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坚持“安全至上、文明礼让、行人优先”的原则,严禁电瓶车校内载人(12周岁以下除外)、佩戴耳机行驶、行驶过程中接打、使用手机等危险行为。


组织人员加强引导劝阻
校内非机动车骑行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保卫处组织校卫队、学生志愿者在重要时段和重要路口对电动车骑行不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骑车带人、违规停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实施违规行为通报机制
对违规充电、停放、不戴安全头盔、骑车带人等不文明行为将通报车主所在单位,对情节严重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日常抄告管理,通报部门(学院),并纳入部门(学院)年度平安校园考核。对影响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违规车辆进行搬移和集中管理。

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整治
全面排查校内电动自行车违反消防、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和教职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巡检,只允许在集中充电区域进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将可拆卸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入户入屋进行充电等违规充电行为。




定期集中清理僵尸车
针对已经年久失修、不再使用的废旧私人自行车,倡导师生及时回收处理,避免占用有限的校园空间,杜绝“僵尸自行车”在校内的堆积。倡导师生在校内尽量选择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出行,如非必要,尽量不购置私人非机动车,为践行“绿色交通”、创建文明校园贡献力量。

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极大改善我校及周边的交通拥堵状况和交通秩序。安全无小事,生命重于天。此次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有利于满足师生需求、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促进校园电动车管理规范化,创建更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