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防御强对流天气指示精神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御应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认真落实省、市相关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充分认识强对流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根据《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应对极端天气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确保各项防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教育教学秩序井然。
二、落实措施,做好防范。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抓紧组织力量,做好抢险救灾力量和防御物资的准备工作。加强安全自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方位地做好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结合天气情况,相关单位、部门要视情调整室外活动安排,提醒师生注意做好防范高空坠物、雷电袭击等。
三、做好值守,畅通信息。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信息畅通。对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及时妥善处置。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600110,移动短号:678110。
保卫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