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消防意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形成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校园消防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9日至12月8日
三、组织领导
组长:汪浩瀚副校长
成员:市消防支队、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活动内容
印发活动通知;举行活动启动仪式;消防知识有奖问答;消防救援器材展示和消防预案演练等。
五、活动安排
1、10月25日前,确定活动方案。
2、11月5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3、11月9日—11月16日,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在各校区悬挂6幅消防安全宣传喷绘;在各校区摆放消防宣传板展;学校有电子屏幕的公共场所,滚动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4、11月9日,举行启动仪式。校领导出席,由党校办、宣传部牵头,团委、学生处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和各个学院学生代表参加,在南天门广场举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5、11月9日,救援器材展示。在南天门广场举行消防应急救援器材展示,器材由江北或镇海消防大队提供,并由消防队人员负责讲解。
6、11月9日,联合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南天门广场举行一次大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11月9日—12月8日,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主要包括营造宣传氛围;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开展一次灭火或逃生疏散演练;举行一次安全讲座等。
六、活动要求
为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亲自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119”消防宣传活动的落实。
2、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利用部门、学院电子屏滚动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努力营造“119”消防宣传活动的氛围。
3、积极参加主动参与。11月9日15时在南天门广场现场举行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届时各单位均要参加。学院:分管安全的副院长或副书记和安全员,以及志愿消防队和学生若干,各学院参与人数大约10—20人;部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员。
望各单位、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活动情况,包括方案和总结,于12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稿形式报平安办。
联系人:徐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695665 (徐) 647853(郑)
邮箱:zhengyonghui@nbu.edu.cn
党校办
平安办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