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04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2022年春季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采取各单位、部门自查和学校督查两种方式。

1.自查:各单位、部门自查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

2.督查:由平安办牵头组建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亲自带队开展实地督查工作,督查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3月17日。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部门重点对教学楼、图书馆、礼堂、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在建工程等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堵占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使用及操作规范。

2.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督查侧重于学生公寓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建工地安全,实验室安全,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同时对各单位、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对整改未到位的问题进行督促。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时刻保持强烈的风险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把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实抓细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2.各单位、部门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在平安校园精细化管理平台中填报,网址:http://paxy.nbu.edu.cn/ndab/。

3.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将对本次实地督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联系人:汤老师,电话:889111。



                  平安办

                    2022年3月4日


宁波大学 安全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