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14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2024年初全国连续发生涉及学校、学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6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面向全体师生员工组织开展宁波大学2024年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3月底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演练活动,完善各单位、部门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工作预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掌握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的程序方法;师生员工具备使用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的能力;全体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悉疏散逃生路线,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消防知识集中学习。3月15日上午9:00,国家消防救援局、教育部将联合举办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通过“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账号,“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全程直播,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好学生、教职员工集中收看。

(二)参与一次消防安全体验活动。3月5日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已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在内的“开学第一课”,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教育手段和体验形式,采取课堂教学、组织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救援站参观体验等多种形式,巩固学习成果,打牢实践基础。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已在浙里办开通了“消防体验预约”平台,欢迎各单位、部门组织师生员工通过平台预约参观。

(三)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3月底前,各单位、部门要全面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演练预案。要按照制定的预案,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消防演练必须做到师生员工全覆盖。

(四)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演练。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活动,以增强师生员工的火灾逃生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届时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力推动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演练和学习,压实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切实做到策划组织严密有序。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真演真练真学,鼓励参与人员对演练过程提出意见建议,达到演练一次、提高一步的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部门要以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进一步提高防范火灾风险能力。

各单位、部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如需协助,请联系保卫处消防办。

潘老师,电话:523400(短号)

郑老师,电话:647853(短号)




                    平安办

                    2024年3月13日


宁波大学 安全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