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护意识,提高广大民众应急避险能力,确保人防警报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文件要求,宁波市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在全市统一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10时至10时14分。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届时请全校师生注意辨听,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平安办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