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估标准(部门)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安全 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
40 |
明确单位行政一把手为安全责任人,并有一名分管负责人。 |
人员不明确扣20分。 |
查看单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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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有创建平安单位的目标、计划、工作总结。 |
无创建目标、计划扣20分,无工作总结扣20分。 |
查看单位年度计划、总结 |
40 |
积极参加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 |
1.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5-10分。 2.会议布置的工作不落实每查到一次扣20分。 |
查看资料 |
40 |
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内不安定因素,每学期不少于2次安全会议、活动。 |
每少一次扣10分。 |
查记录 |
40 |
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
根据落实情况扣10-40分。 |
查看责任书 |
安全 工作 制度 |
30分 |
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不全扣10-3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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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安全管理 |
25 |
外来人员管理。 |
1.无专人负责扣10分。 2.外来人员违反学校治安管理规定,每一人次扣10分。 3.通行证办理不及时扣10-25分。 |
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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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 |
40 |
1.消防设施齐全有效。不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2.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3.消防通道畅通、管理规范。 |
1.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扣10-20分。 2. 查获正在使用或持有违规大功率电器的,每起扣10分。 3.通道不畅、管理不规范扣5-20分。 |
查记录、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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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 |
60 |
1. 骑车带人、进出校门下车推行等情况。 2.自行车在指定停放区域摆放整齐。 3.机动车违反规定行驶、停放。 4.交通事故。 |
1. 骑车带人被查,每查到一人扣2分。 2.未在指定区域停放或车辆摆放杂乱,每查到一次扣1分。 3.每查到一次扣5分。 4.每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按责任大小酌情扣5- 100分。 |
查记录及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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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教育 |
10 |
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对本单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与遵纪守法教育。 |
少1次扣5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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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安全知识问卷抽测。 |
根据各单位抽测的比例确定 |
创安办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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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机制 |
30 |
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工作人员了解工作任务及工作程序并参加有关演习 |
1.无预案扣20分;2.工作人员不了解工作任务及程序扣10分;3.不参参学校组织的演习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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