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保卫处安全保卫工作区域责任制工作内容
根据学校“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以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创新运行保障机制”的工作任务要求,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结合内部保卫工作特点,确定保卫处安全保卫工作区域责任制工作内容如下:
一、责任区域内的自然状况
1、单位、部门数;
2、常住人口数(包括教职工数、临时用工数、学生数以及男女、党团员、高中低职称比等);
3、外来人口数(包括基建施工人员、来校进修、培训的各类人员等);
4、区域内楼群数;
5、区域内重点人口数;
6、区域内涉外人员数;
7、区域内办班情况;
8、区域内工厂、小店、招待所、宾馆、文化娱乐等营业场所情况。
要求:各项指标内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各类档册簿。
二、责任区域的群防群治组织机构
1、单位、部门安全治保组织建设;
2、单位、部门工作联系协调制度,开展治保、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计划;
3、落实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职责和区域内岗位安全责任制;
要求:群防群治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安全责任制落实,联系协调工作制度明确,宣传教育活动有力。
三、区域内的重点要害部位及防范措施,其中二级重点要害部位由责任区直接负责;
1、区域内重点要害部位(防盗要害、防火要害、贵重物品、易燃易暴物品、剧毒物品等)底数清、情况明;
2、重点要害部位人员情况(包括男女、住址、政治面貌、联系电话、职称等);
3、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
4、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基本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5、重点要害部位隐患整改情况;
6、重点要害部位日常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包括提出整改通知数、整改数及其它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其中二级重点要害部位由责任区直接负责;
四、区域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接报警案件、协查破案等情况
1、接报警案件数及对这些案件的基本分析情况;
2、治安案件发案数、查处数;
3、刑事案件发案数、协查破案数;
4、民事纠纷案件发案数、调处案件数;
5、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行为数、协调处理数;
6、其它查处的案件数;
五、区域内的交通安全及措施
1、区域内教职工车辆数;
2、区域内车辆停放制度,规范停车位;
3、区域内行车道路标志明显,人车行走界线明确清楚;
4、区域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开展活动数;
5、区域内交通事故发生数及处理情况;
六、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1、区域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门数及重点消防安全部位数;
2、区域内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组织数;
3、区域内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数;
4、区域内防火责任者数;
5、区域内消防设施数(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
6、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数、及整改数、落实措施数等;
7、区域内消防安全检查数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数;
七、责任区域内的政保调研、网络安全及措施
1、建立健全政保调研队伍及队伍数(包括治保委员、户籍协管员、信息员数等);
2、区域内信息员联系沟通制度健全,开展活动数;
3、区域内获取第一时间信息数、反馈数;
4、建立朋友和秘密力量数,开展活动数;
5、对区域内进行不安定因素排摸数及妥善处理情况;
6、关注区域内的网络信息情况,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7、关注重点人口的情况,包括对重点人员的建档、工作情况;
八、责任区域内精密仪器、档案、资料、实验室、粮油、仓库等部位的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摸清区域内上述部位的数量,做到底数清;
1、 区域内特种库房、实验室管理岗位、人员数、安全责任者数做到情况明;
2、 区域内上述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3、 区域内各单位、部门、学生贵重物品(台式电脑、手提电脑等)存放数、落实责任数;
九、责任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
1、责任区域内单位、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数;
2、区域内单位、部门对预案的演练情况。
十、责任区域内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指导工作及措施,门岗实行责任区负责制,负责对门岗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及管理。
1、 区域内服务指导联系制度健全;
2、 区域内日常督促、整改制度;
3、 区域之间的协调支持制度;
4、 参加区域内单位、部门各项安全活动数;
5、 责任区域完成全处及主管领导统一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6、 责任区域保卫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包括出勤、学习、培训、理论研究、好人好事等);
7、 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①、案件档案(治安、刑事、民事、违反校园治安案件、发破案数等);
②、人口档案(常住人口、外来人口、重点人口、涉外人员等);
③、重点要害部位档案(防盗要害、防火要害、贵重物品、易燃易暴物品、剧毒物品等);
④、秘密力量档案;
⑤、群防群治组织档案(防火、治保);
⑦、贵重物品档案;
⑧、各类册簿:
a、 接报警案件登记簿;
b、 校园110接警、救助登记簿;
c、 车辆临时通行证登记簿;
d、 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簿;
e、 消防器材发放登记簿;
工厂、小店、招待所、宾馆、文化娱乐等营业场所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