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一年一度的“平安单位”考评工作即将开始,经创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10月份进行。为使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及考评程序、方法等,参照《宁波大学深化“平安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宁大政[2010]41号文件要求执行。
2、申报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0日;10月22起开始考评。
3、本次考评的重点是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制,即“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接此通知后,望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平安单位”的考评工作,认真做好申报(自评标准、申报表,在校园网保卫处网页中下载)和迎评工作。
特此通知。
宁波大学创安办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