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市民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江北区将于9月18日10:00—10:23在全区进行空袭警报试鸣。现将试鸣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2、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3、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3分钟)。
望各位师生注意辨听,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