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29

各单位、部门:

2月23日,南京市一小区因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深刻,代价惨痛。为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相关开学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春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事。强化排查更细、标准更高、追责更重的工作导向,及时研判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分管领域,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全面覆盖。重点对教学楼、图书馆、会堂、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施工场地等辖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特别要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的充电、集中停放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期整改到位,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组织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组织师生学习《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到电动自行车不违规充电、不进楼入户、不停放在楼梯间、不携带电瓶入楼充电,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此外,各单位、部门还要围绕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卫生、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新学期伊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将落实情况于3月8日前在平安校园精细化管理平台中填报。学校平安办将组织人员对全校各单位进行督查。


平安办

  2024年2月29日


宁波大学 安全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