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部门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员)职责

作者: 时间:2010-08-23

单位、部门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拟订本单位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 拟订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情况;

三、拟订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以及进行消防灭火演练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

八、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

十、发生火灾时,服从地方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统一指挥和调配。


宁波大学 安全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