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二)

作者: 时间:2010-08-23

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二)

一、协助处长履行保卫处工作职责,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二、协助处长抓好治安、技防和校卫队管理工作。

三、负责校园技术防范建设方案与规划的审核管理工作。

四、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校内案件排摸、调查取证等工作。

五、协助处长做好校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六、领导所属各个责任区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处长汇报工作,积极为处长出谋划策,当好参谋。

八、处长临时不在位时,执行处长职责。

九、完成校领导、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波大学 安全保卫部